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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人:濟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1.著力優化空間佈局。充分發揮規劃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加快實施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合一”,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在市縣層面精準落地。2018年編制完成《山東省國土規劃(2016-2030年)》,推進形成定位科學清晰的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格局;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在規劃環評中嚴守“空間、總量、準入”三條紅線,充分發揮其優化空間開發佈局、推進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

(一)加強專項整治,依法處置違規項目。2018年3月底前,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分類整改方案,該關停的關停,該停產整頓的停產整頓,該規范的規范,避免“一刀切”。對新發現的違規項目,實行“零容忍”。將違規項目整頓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范圍,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確保整改到位。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二)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舉一反三,在全市組織開展文件梳理,凡是對環境保護工作有影響的“土政策”,一律組織修訂或廢止,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省直各部門認真梳理國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部署,按要求制定相應的配套工作方案或實施辦法,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一)落實好礦業權設置前是否位於自然保護區的審查制度,杜絕在自然保護區內新設采礦權。

五、保障措施

責任人:東營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主要負責人。

1.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現實檢驗,積極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以對歷史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切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習近平總書記每次就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每次就生態環保工作召開重要會議、作出重大部署,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都要及時傳達學習貫徹。堅持把生態環保工作納入省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納入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視頻會議和督查內容。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各自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議題。各級各部門都要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並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議題。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保的重要論述以及中央相關決策部署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列入各級黨校、幹部學院、行政學院等培訓教學重要內容。

附件

責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日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二)夯實監管責任。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監管職責,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已關停產能“死灰復燃”、復工復產,對所有關停產能明確到具體電解槽,鎖定所在企業、廠區、車間、序列號,並通過監控企業整流機組控制屏、用電量、進貨量、出貨量,公開舉報電話等多種方式加強全方位監管。

責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目標:已完成國傢下達2017年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減少2000萬噸的任務目標;確保完成國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煤炭消費壓減目標。

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威海、濰坊市委、市政府。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瞭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12月25日,山東省成立瞭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有關省領導任副組長的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12月26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式向山東省反饋瞭督察意見。山東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立即組織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切實抓好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專題會議專門研究整改工作,及時制定上報《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2018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開瞭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視頻會議,就整改工作進行瞭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要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責任分工,堅決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山東省人民政府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佈。

責任單位:省畜牧獸醫局,泰安、淄博、聊城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標:堅決清理廢止相關文件,舉一反三,全面加強環保執法檢查。

整改措施:

(二)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2.位於保護區涉海范圍實驗區內的油田生產設施,勝利油田已按照國傢海洋局要求開展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制瞭《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傢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灘海油田開發工程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已於2017年10月24日上報國傢海洋局,待審查批復備案。下一步嚴格落實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方案,杜絕擴大規模和破壞生態環境,並於2018年底前對已廢棄或封井的油田生產設施全部拆除,實施生態恢復。

(二)堅定不移推進結構調整

2.依法依規對《侯鎮總體規劃(2016-2030年)》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嚴格規劃調整程序,防止隨意幹預和違反規劃,嚴格執行規劃委員會制度。堅持開門辦規劃,建立規劃編制與實施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全過程、全方位實施規劃公開。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濟南、淄博、東營、濰坊、濱州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長效機制。濟南市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排查,建立規模養殖場設施建設情況清單,2018年底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4%以上,2020年底前達到100%。青島立即開展全市規模養殖場普查,對糞污處理設施配建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對未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的,明確建設內容和時限,2019年底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

(三)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責任單位: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整改時限:除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外,其他6個項目2018年1月底前停產整頓。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三)加大協調推進力度。定期召開全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協調小組會議,及時調度煤炭消費壓減措施制定及推進情況,形成部門合力,按照職責分工,全力落實各項壓煤措施。完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常態化調度和監督檢查機制,定期對各市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約談或問責。

整改時限:2018年7月建成運行滲濾液處理改擴建項目,9月建成生活垃圾填埋二期項目。

整改目標:鞏固國傢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成果,嚴格執行國傢產業政策,嚴控電解鋁產能。

(一)對無立項、規劃、土地、環評等手續的化工企業立即停產整頓。結合化工園區認定,在全省開展現有化工園區排查,對突破城市總體規劃范圍新建化工項目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違規推動化工企業建設的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

責任人:臨沂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方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兩個走在前列、一個全面開創”的總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新舊動能轉換為動力,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加快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實現由大到強戰略性轉變提供有力的生態環境保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三)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發現一臺,淘汰一臺,鞏固燃煤小鍋爐“清零”成果。

四十九、督察發現,榮成市棟烽石材有限公司關閉礦山長年未進行生態恢復治理,揚塵污染、水土流失嚴重。

(一)立行立改。2017年底,蘭山區2697傢板材企業,其中1575傢已辦理環保手續,810傢未辦理環保手續,312傢已關停取締。費縣2023傢板材企業,其中1329傢已辦理環保手續,300傢未辦理環保手續,394傢已關停取締。責令無環保手續的蘭山區810傢、費縣300傢板材企業立即停產。

(六)堅定不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三十、2013年9月頒佈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但直至2017年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才開始部署、調度相關工作,2014-2016年全省新註冊登記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2442臺。

二十一、濱州市違規推進電解鋁項目建設問題突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要求嚴禁建設電解鋁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但2014年濱州市向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上報電解鋁行業違規建成項目自查情況報告中,將6個電解鋁在建項目虛報為建成項目,並為當時尚未建成的244萬噸電解鋁產能出具環保設施配套、污染物達標排放和能源消耗情況等證明,騙取合法手續。另外,濱州市還瞞報其他285萬噸電解鋁違規在建產能。截至督察時,上述529萬噸違規產能均已建成。

(三)截至2017年10月底,濟南市已完成59708戶“氣代煤”“電代煤”改造工程。下一步,將認真落實《濟南市冬季清潔采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實施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政策保障,加大督查力度,持續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建設。

整改措施:

——環境空氣中PM2.5達到49微克/立方米左右,PM10達到80微克/立方米左右,顆粒物濃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濃度穩定達到國傢二級標準。

《整改方案》明確要求,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確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持續優化,環境治理機制不斷健全,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到2020年,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環境承載力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環境獲得感顯著提高。環境空氣中PM2.5達到49微克/立方米左右,PM10達到80微克/立方米左右,顆粒物濃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濃度穩定達到國傢二級標準。省控重點河流水質基本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重點流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分別達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積極成效,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置。全省濕地保有量達到2600萬畝,濕地保護率達到70%;森林覆蓋率達到20%;全省大陸海岸線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40%;礦山地質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責任單位:濟南、青島市委、市政府。

四、一些部門對自身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認為是替環境保護部門“扛活”。

整改目標:保護區內的礦權全部有序退出,限期拆除微山匯能光伏電站有限公司等的違規項目,進行生態修復;全面清理完成南四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人工養殖;退還非法占用的濕地,進行生態修復。

(六)加快散煤替代工作。加大潔凈煤生產供應及儲備力度,建設潔凈煤配送體系,確保采暖季市區、縣城所有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全部采用清潔型煤、氣或電取暖;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煤炭質量符合國傢或地方煤炭質量標準。繼續深入排查燃煤鍋爐,對燃煤小鍋爐、茶水爐、經營性小煤爐、煤氣發生爐等繼續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確保無死角、無盲區。

(二)鋼鐵產能平衡情況。按照“全省鋼鐵產能平衡”辦法,594萬噸煉鋼產能任務由2016年、2017年壓減的粗鋼產能替代淘汰。710萬噸煉鐵產能任務由2014年至2017年淘汰落後和壓減的煉鐵產能、2018年計劃壓減煉鐵產能及立即要淘汰的日鋼集團煉鐵產能替代淘汰。

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整改目標: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生產企業“四評級一評價”,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園區認定並確定搬遷改造企業名單;2018年底前,啟動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啟動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化工園區外,嚴禁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

責任人: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各相關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六)強化資金支撐。把生態環保作為財政保障的重點之一,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節能環保支出增幅明顯高於財政一般性支出增幅。擴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范圍,完善“五位一體”的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構建激勵相容、約束有力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采取設立政府引導基金、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對環保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責任人:德州、東營、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日照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標:所有違規建設項目立即停產整頓。推進化工企業進區入園,在現有入園率20%的基礎上,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

整改措施:統籌考慮全省鋼鐵產能問題,落實好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淘汰壓縮產能工作方案,通過“日照市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和“全省鋼鐵產能平衡”的雙平衡辦法,完成替代淘汰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710萬噸煉鐵產能、594萬噸煉鋼產能的任務。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作為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現實檢驗,積極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以對歷史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堅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習近平總書記每次就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每次就生態環保工作召開重要會議、作出重大部署,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都要及時傳達學習貫徹。堅持把生態環保工作納入省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納入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視頻會議和督查內容。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各自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議題。各級各部門都要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並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議題。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保的重要論述以及中央相關決策部署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列入各級黨校、幹部學院、行政學院等培訓教學重要內容。

(三)加快設施配建。指導未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的規模養殖場(小區)因地制宜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實施銷號管理,完善一個、銷號一個。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加大畜牧養殖大縣財政扶持力度,重點用於養殖場(小區)基礎設施升級改造。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到2018年,在完成《方案》確定的88%目標基礎上,力爭全省平均達到94%;到2019年,在完成《方案》確定的94%目標基礎上,力爭全省平均達到97%;到2020年達到100%。

(二)完善顆粒物監管指標體系。增加降塵量控制指標,每月對市、縣(市、區)進行排名和通報。對不降反升的縣(市、區)按有關規定采取掛牌督辦、暫停審批新增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環評文件等措施。2018年3月底前,突出顆粒物控制指標,修改完善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激勵約束辦法。

(四)2018年5月底前,修改《東營市海域使用管理辦法》,廢止油氣開發項目審批條款。

《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為切實保證整改到位,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清單,明確瞭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確定瞭7個方面27項措施:一是堅定不移貫徹中央決策部署。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進一步強化考核評價,切實制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二是堅定不移推進結構調整。要著力優化空間佈局,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培育新動能,著力調整優化能源結構,著力推進化工產業轉型集聚發展,堅決清理重大違規項目。三是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紮實推進凈土行動,強化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四是堅定不移加快海洋及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修復。要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恢復,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護,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治理。五是堅定不移推進環境執法監管。要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回頭看”,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重點環境問題日常監管。六是堅定不移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生態環保監督機制,完善綠色財稅金融制度體系。七是堅定不移動員和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推進整改。各方面要廣泛參與,群團組織積極推動,強化新聞媒體宣傳監督。

整改措施:

整改目標: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違規建設化工企業堅決取締。

(一)在2017年底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80%的基礎上,2018年3月起,對規模養殖場廢棄物處理設施配建情況開展拉網式摸排調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制定方案,加快糞污處理設施配建。

(三)明確重點項目。1.濟南市:濟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填埋場二期工程、濟南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擴建工程、濟南市長清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處理廠污泥焚燒發電項目。2.青島市:青島西海岸新區靜脈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小澗西生活垃圾處置園區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3.淄博市:淄博市第二環保熱電廠、沂源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4.棗莊市:臺兒莊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5.東營市:墾利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重建項目、東營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項目、廣饒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6.煙臺市:煙臺市生活垃圾綜合濕解一期項目、萊州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7.濟寧市:濟寧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技改提升項目。8.泰安市:泰安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廠續建項目、肥城市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9.威海市:榮成市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400噸/日,文登區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050噸/日,中心市區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500噸/日。10.日照市:五蓮縣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項目。11.臨沂市:中節能(臨沂)公司新建2臺750噸/日垃圾焚燒爐。12.德州市:新建5座垃圾焚燒廠。13.聊城市:高唐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冠縣生活垃圾處理廠升級改造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14.濱州市:濱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項目、鄒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陽信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15.菏澤市:菏澤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二期項目、新建8個縣區垃圾焚燒處理項目。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以走在前列為目標定位,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新舊動能轉換為動力,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加快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實現由大到強戰略性轉變提供有力的生態環境保障。

責任單位:東營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

整改措施:

五十九、濰坊市白浪河、虞河、北陽河水質長期得不到改善,2012年以來,全市多個縣區被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多次限批和約談,但市政管網不完善、污水溢流等問題始終未解決。此外,濰坊市彌河、蒲河、圍灘河、濰河等河流入海口水質常年為劣V類,污染嚴重。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責任人:濟南、青島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二)2018年6月底前,組織有關市對違規用地手續分類制定處置方案,逐宗明確處置意見、處置時限、責任單位。

(一)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進度。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制度,加強對列入全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的調度、督促,繼續實行“以獎代補”,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2019年底前,完成長期貯存的危險廢物處置任務,並及時處置新產生危險廢物。

(五)修訂《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海域使用規劃(2013-2020年)》。2018年2月底前完成規劃修改,將白浪河西岸及東岸北部、南部保留區劃出城鎮建設用海區。

(二)分類推進清潔取暖。城市城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暫時難以覆蓋的,加快實施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縣城和城鄉結合部構建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取暖為輔的基本格局。

(一)對違法違規填海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企業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措施:加快基礎設施建設。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小清河底泥清淤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南大槐樹溝、全福河雨污混流改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9萬噸/日。建立健全河長制管理網絡體系。按照“一河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城市排水管網管理維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各相關設區市黨委、政府。

(一)嚴格落實《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將顆粒物排放達標情況納入日均值超標處罰和小時值超標督辦體系,進一步加強無組織排放源監管。

(一)開展禁養區方案調整工作。2018年2月底前,修訂《泰山景區畜禽養殖區域劃定方案》,明確泰山風景名勝區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包括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淄博市調整禁養區劃定方案,將黑鐵山風景名勝區、高鐵新城等區域一並劃入禁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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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2017年12月,已完成山體綜合整治工程招標。目前,正組織人員、機械進場施工,回填建築廢棄物,覆蓋種植土,落實礦區土地復墾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礦坑回填;2018年5月底前,完成礦區土地復墾。制定《青島西海岸新區利用建築廢棄物填埋、綠化閉坑非煤礦山實施方案》,全面啟動閉坑非煤礦山恢復治理。

1.位於陸域范圍實驗區內油田生產設施,已出具《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對勝利油田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傢級自然保護區內勘探開發建設項目生態影響專題報告的審查意見》,下一步嚴格按照審查和備案意見,加強對油氣開發活動的管理,根據修復與保護一致的原則,持續做好生態修復工作。

2.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護。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規范自然保護區管理,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區四至,加快清理和整改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項目。2020年底前完成煙臺市15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整改,加快生態恢復。嚴格落實礦業權設置前審查制度,堅決杜絕在自然保護區內發放探礦或采礦許可證,2018年3月底前制定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方案,分步穩妥有序退出。對南四湖省級自然保護區長期存在的煤炭開采等問題,分類分步推進整改。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2.實驗區122處設施整改措施。位於陸域的85處設施(75口井、10處站場),勝利油田於2017年8月4日取得東營市環保局備案批復,下一步加強日常管理,做好風險防控,確保不出新的問題;位於涉海的37處設施(35口井、2處站場),其中飛雁灘油田的7口井於2017年2月完成關停,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生態恢復,其餘28口井和2處站場,按照國傢海洋局要求已組織完成瞭環境影響評估,2017年10月24日向國傢海洋局報批。下一步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升管理級別,加強溢油風險防控,實施生態修復,對保護區設施實行最嚴格的環保管理。

(四)2018年1月開展南四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整改時限:202開架美白面膜|開架美白面膜推薦0年底前。

整改時限:2018年3月底前。

(四)制定《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落實《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估辦法》,每年對各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強化信息公開。進一步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及時報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省級電視臺新聞聯播欄目定期專題報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省級黨報和政府網站設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欄,定期公開整改進展情況。發揮省環保督察熱線作用,整合12369環保熱線、信訪舉報等環境投訴渠道,持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污染問題,擴大生態環保“同盟軍”,形成永不落幕的環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環保大整改。

責任人:省環保廳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2.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培育新動能。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鋼鐵、煤炭、煤電、化工、電解鋁等行業為重點,用先進產能代替落後產能,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全省2018年壓減粗鋼355萬噸、生鐵60萬噸。加快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十強產業,以產業高端化推動發展綠色化。深入實施《山東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加快落實低碳能源倍增、低碳產業發展、低碳建築推廣、低碳交通創建、低碳共建共享五大行動計劃,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新動能。

(二)夯實監管責任。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監管職責,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已關停產能“死灰復燃”、復工復產,對所有關停產能明確到具體電解槽,鎖定所在企業、廠區、車間、序列號,並通過監控企業整流機組控制屏、用電量、進貨量、出貨量,公開舉報電話等多種方式加強全方位監管。

(二)夯實監管責任。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監管職責,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已關停產能“死灰復燃”、復工復產,對所有關停產能明確到具體電解槽,鎖定所在企業、廠區、車間、序列號,並通過監控企業整流機組控制屏、用電量、進貨量、出貨量,公開舉報電話等多種方式加強全方位監管。

責任人: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九、壓鋼工作不夠有力。山東省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710萬噸煉鐵產能和594萬噸煉鋼產能,但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未督促企業按期淘汰,至督察時,上述項目仍在正常生產。

(三)2018年5月底前,東營市對所有油氣開采用海項目審批檔案進行整理、登記、造冊,待報經國傢海洋局同意後,按程序移交全部審批檔案。

責任人:省畜牧獸醫局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二)開展督導抽查。對已上報配建糞污處理設施的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抽查,重點檢查糞污處理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是否與養殖規模相匹配、是否正常運行;對委托第三方協議處理的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抽查,重點檢查場區內糞污暫存設施和第三方處理能力匹配情況,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盡快完善整改措施。

(三)降低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件發生率。2018年2月底前,制定實施全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方案,定期通報評估情況,公佈評估結果,加快提升全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2018年3月組織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專項整治,加大對重點企業監管力度,促進其依法經營、規范管理。環保、公安等部門聯勤聯動,保持打擊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嚴格防控環境風險。

十三、德州樂陵市、東營市河口區、濱州市陽信縣、聊城市東阿縣等多個縣(市、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均不足10%。

整改措施:

(三)濱州市

(五)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到2020年,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環境承載力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環境獲得感顯著提高。

1.位於陸域緩沖區17口井,於2017年7月已完成關停退出,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生態恢復。

整改措施:

責任單位:濰坊市委、市政府,省環保廳。

(二)開展碼頭生態修復工作。組織專傢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碼頭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根據評估意見科學制定生態修復意見。

責任單位:煙臺市委、市政府,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畜牧獸醫局。

整改目標:實施綜合整治,堅決取締不達標企業。

(二)對自然保護區設立及其范圍進行科學論證,明確保護區具體界限,合理確定礦業權退出范圍。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3.完善綠色稅收金融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稅、水資源稅杠桿調節作用,不斷完善“綠色稅收”體系,著力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推廣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推動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水權有償使用等環境權益交易,在環境高風險領域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積極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健全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環境審判體制機制,2018年1月全面推開省政府和設區市政府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嚴控新增電解鋁產能。嚴格執行國傢產業政策,各級各有關部門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核準、備案電解鋁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執行產能等量、減量置換。

責任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環保廳等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目標:2個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限產運行、達標排放,其他6個項目一律停產整頓。

五十七、2012年,山東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小清河流域幹流達到水環境功能區標準,主要支流消除劣V類水體。但直到2017年上半年,小清河幹支流18個省級以上控制斷面中8個還處於劣V類。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二十二、聊城市相關部門違規推進電解鋁項目建設。國傢《關於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通知》要求堅決停建電解鋁行業違規在建項目。但2014年5月聊城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提供虛假材料,將剛剛動工的茌平信源鋁業有限公司年產45萬噸電解鋁項目虛報為建成項目;2014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該企業現場核查時,聊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弄虛作假,以已建成的電解鋁項目頂替該項目接受檢查,至2016年7月實際建成投產電解鋁產能104萬噸。

整改目標:制定配套方案,深入推進相關工作。

(一)濰坊市

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廳,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市委、市政府。

(一)深化認識,提高站位。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行動,用督察整改倒逼新舊動能轉換,從根本上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

整改目標: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杜絕違規使用普通柴油。

整改目標:全面認真查清問題,按照國傢要求抓好整改,嚴肅責任追究,深刻汲取教訓。

整改時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礦業權退出自然保護區的方案制定工作,2019年底前退出不少於50%,2020年底完成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在超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2017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基礎上,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整改措施:對2017年8月30日前已整改完成的2442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開展“回頭看”,對整改情況逐臺進行確認、對賬銷號,堅決防止明銷實存、移裝使用、“死灰復燃”。每月對鍋爐登記情況進行審核,嚴禁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進行安全使用登記。

(一)全面建立臺賬。2018年2月底前,組織開展全省規模養殖場(小區)普查,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賬。

四十五、南四湖省級自然保護區長期存在煤礦開采活動,造成南四湖湖底坍塌,面積達19.7平方公裡。截至督察時,保護區內仍有12處煤礦開采活動。2015年11月國傢林業局明令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建設光伏項目,微山匯能光伏電站有限公司仍於2016年違規建設,侵占保護區2780畝,其中緩沖區1807畝。另外,截至督察時,核心區、緩沖區內人工養殖項目面積達31.4萬畝。

(三)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審批。將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類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權限,上收到設區市市級投資主管部門;除產品填補國內空白或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成果轉化項目和搬遷入園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於3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化品項目。全面加強化工項目審批和開工建設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的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必須在通過安評、環評審批和規劃水資源論證、節能評估後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安全、取水工程、消防設施等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責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

十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配套文件要求,應將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核心區劃為禁養區;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應於2017年底前關閉或搬遷。但督察發現,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黑鐵山風景區核心區等均未按要求劃為禁養區;聊城臨清市、莘縣將禁養區養殖場(戶)關閉、搬遷時限放寬至2020年底。

(一)堅定不移貫徹中央決策部署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1.進一步完善侯鎮海洋化工園規劃體系,堅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在規劃引領指導下進行園區項目建設。2018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清查,對不符合規劃的項目堅決予以取締。對新進園項目不符合規劃的一律不批。加強項目批後監管,對項目規劃實施過程進行有效監督,保證規劃不變形、不走樣。

(三)相關市立即制定礦業權退出自然保護區計劃,在各市計劃基礎上,2018年3月底前形成分類處置意見,明確退出方式、退出程序、到期礦山是否短期延續、退出時限和保障措施等,按照國傢要求有序退出各類礦業權。

七、一些部門和地方對違規建設聽之任之,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僅為20%左右,大量化工項目違規建設。目前全省在產的8124傢化工企業中,3389傢無立項手續,5146傢無規劃許可手續,3259傢無土地手續,1183傢無環評手續。

責任單位:青島市委、市政府。

整改措施:

整改目標: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在自然保護區內新設采礦權;制定礦業權退出自然保護區的方案,推進保護區范圍內采礦權有序退出。

(一)堅決整改到位。2017年10月底,濟南市8傢問題養殖場(戶)已全部整改完成;2017年9月底,青島市魯振明養豬場、啟民養豬場等7傢問題養殖場(戶)已整改到位。

責任單位:濟南市委、市政府。

責任單位:濰坊、臨沂、濱州市委、市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一)立即停止受理油氣開采用海項目和自然保護區內用海項目,對已受理未批準的項目全部終止審批。

整改措施:

(一)2018年6月底前,制定山東省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全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年度目標、重點任務、部門分工。

2.建立健全生態環保監督機制。實行區片駐點日常環境監察,實施兩年一輪的省級環保督察,開展省、市、縣三級全地域“雙隨機一公開”環保執法,打造督政與督企相結合的“三位一體”生態環保監督體系。強化環保部門與紀檢、檢察、公安機關聯勤聯動,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為,全面提升環境監管監督效能。

三十八、2013年以來,濰坊市國土資源局在白浪河西岸保留區和白浪河東岸南部保留區內辦理用地手續19宗,致使148.8公頃海域被違規填占。

整改時限:2017年底前完成階段性目標,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一)2018年3月底前,對全省海域范圍內違法違規辦理用地手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賬。

整改目標: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整改目標:明確泰山風景名勝區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包括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將黑鐵山風景區核心區劃為禁養區,修訂《臨清市畜禽養殖佈局規劃》《莘縣畜禽養殖佈局規劃》。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梳理,完善“三區”劃定方案,並開展“回頭看”。

責任單位:濟南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標: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規項目停產整頓。

(五)2018年6月底前,開展禁養區養殖場(戶)專項檢查,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發現的類似問題立即整改,嚴肅追責問責。

整改目標:嚴格園區規劃管理,嚴控入園項目,建立規范有序的園區規劃調整和實施程序,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責任單位:青島市委、市政府。

(二)臨清市和莘縣已分別對《臨清市畜禽養殖佈局規劃》《莘縣畜禽養殖佈局規劃》進行修訂,並分別於2017年9月和2017年8月完成禁養區養殖場(戶)關閉、搬遷。

責任單位:濰坊市委、市政府。

(一)2018年4月底前制定《南四湖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整改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礦業權退出基礎性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礦業權退出50%的工作量,2020年底前完成礦業權退出工作任務。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前。

附件: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整改目標:限期停產封存違規建設項目,依法依規處置違規鋼鐵產能。

責任人:省林業廳主要負責人,東營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2017年底前,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規建設的吡啶深加工和雙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兩個涉危化品項目已停產整頓,所有在建項目全部停建。2018年3月底前,對該企業其他補辦手續的化工項目與規劃不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整改措施:

1.各方面廣泛參與。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組織開展人大執法檢查、專項視察、調研活動。主動接受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將環境問題整改列入民主協商和調研重點課題。建立健全聽取和辦理意見建議的工作機制,支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政府參事以及社會各界加強明察暗訪。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優勢和技術優勢,加強技術市場體系建設,加快生態環保科技成果轉化。開展第三方評估,客觀公正科學檢驗治理成效。

2.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立執法聯動、案情通報和案件移交機制,從嚴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對違規上項目、搞建設,盲目開發破壞自然資源,簡單粗放發展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資源破壞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整改目標:建設或利用糞污處理配套設施,解決養殖場(戶)糞污直排問題。

(九)積極削減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推進VOCs綜合治理,到2020年建立起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VOCs排放總量下降10%。

整改措施:

整改目標:關停、拆除影響海洋生態和自然保護區的項目。

——全省濕地保有量達到2600萬畝,濕地保護率達到70%;森林覆蓋率達到20%;全省大陸海岸線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40%;礦山地質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二)積極引導糞污處理利用專業化企業開展糞污第三方處理工作,建立糞污統一收集、集中加工、集中銷售的市場運行機制。

(一)逐步解決白浪河、虞河污水溢流問題。2018年1月底前,完成禹王北街污水管道及泵站工程。2018年4月底前,開工建設虞河、白浪河和化肥溝箱涵溢流整治工程,建設虞河、化肥溝調蓄池和污水管道,建設白浪河下遊引水管道。研究制定《濰坊市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方案》,實行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設計,2018年底前,完成4個直排虞河管道片區、33個老舊小區、32條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確保實現白浪河、虞河河流水質達標,消除劣Ⅴ類水體。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出臺《山東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強化目標考核,倒逼經濟轉型升級。

(三)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封停設備和拆除設備進行檢查。嚴把項目審批關,防止企業以技術改造名義新上鋼鐵擴產項目,從源頭上卡緊鋼鐵項目準入關。

整改目標:摸清自備電廠底數,依法依規整改到位,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

(三)修編山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8年5月底前,啟動修編山東省海洋功能區劃工作,將各級各類保護區完整體現在海洋功能區劃中。

(一)積極開展評級評價,倒逼企業搬遷改造或關停並轉。組織開展山東省化工生產企業新一輪“四評級一評價”專項行動,突出安全、環保、節能、質量四個倒逼和轉型升級綜合評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強化評級評價結果運用,對評級評價中總評為“差”或安全、環保評級為“差”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列出清單,限期搬遷改造或關閉轉產,2018年9月底前確定全部搬遷改造企業名單。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根據企業不同情況,制定具體搬遷改造方案,確保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關停或搬遷工作。

(一)加快規劃編制。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報批,年底前完成界碑、界樁等標識設置。

整改措施:

責任單位:濱州市委、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二十四、2016年,山東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120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在全國31個省(區、市)排名分列倒數第4位和倒數第5位。

整改措施:

責任單位:聊城市委、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

(四)在未解決陸海域交叉重疊問題之前,沿海市縣在辦理用地手續時,首先核實是否涉及陸海重疊范圍,對涉及陸海重疊范圍內的用地,必須由海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使用海域的意見。

(三)2018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萊州市近岸海域養殖規劃,在濕地公園范圍之外,選址規劃2-3個“近海高端生態養殖示范區”,完成養殖戶征遷協議簽訂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研究制定《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環境保護責任分工》《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辦法》《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環境保護工作獎懲辦法》,明確各成員單位的環境保護職責、工作考核和獎懲規定,形成高效的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

整改目標:立即關閉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碼頭,修訂《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海域使用規劃(2013-2020年)》。

責任單位:濱州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

責任人:省環保廳、省質監局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四)加強政策保障。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實行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費。大力發展軌道交通,推動公交、環衛、郵政、快遞、出租車等行業率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車,積極構建綠色交通體系。

(一)2017年11月底5傢企業搬遷整改已經完成,2018年5月底前制定生態恢復計劃,2018年底前完成生態恢復任務。

(三)完善制度建設。對照督察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對重點問題進行專項督查,鞏固拓展環保督察成果,從法規和制度上建立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組織修訂《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山東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核查考核暫行辦法》等,制定出臺《山東省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方案》,不斷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健全完善生態文明制度。全面清理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廢止違反國傢環保法律法規的文件和制度。分級建立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使守法守信者處處受益,使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

整改目標:完成替代淘汰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710萬噸煉鐵產能和594萬噸煉鋼產能的任務。

(一)全面排查,建立臺賬。2018年3月底前,對《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未完成項目進行摸底調查,建立整改臺賬,逐項落實治理目標任務、完成時限、責任單位、責任人。

5.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一是科學劃定水源保護區。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完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確保重要飲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二是開展違法項目專項整治,實施分類治理。

(二)嚴格落實工作職責。按照“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及《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魯發〔2016〕11號)、《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魯廳字〔2016〕25號)要求,壓實工作責任,完善“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責任機制,切實解決相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意識不強、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等問題。對省委、省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各部門及時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持續跟蹤問效,確保落實到位。

責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3.紮實推進凈土行動。加快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逐步建立符合山東實際的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構建省、市、縣三級土壤預警和應急監測體系。逐步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建立污染地塊動態清單和聯動監管機制。2018年底前,制定山東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並開展試點工作。嚴厲打擊工礦企業非法向土壤環境轉移污染物,嚴控工業污染向農村轉移。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等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二)嚴禁審批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做好已淘汰燃煤鍋爐使用登記註銷工作,及時將已淘汰燃煤鍋爐從數據庫中剔除,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禁止辦理違規鍋爐使用登記,禁止對已淘汰燃煤鍋爐辦理移裝變更使用登記。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月底前,啟動萊州灣金倉國傢濕地公園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劃除沿海防護林省級自然保護區、萊州淺灘國傢級生態特別保護區重疊部分。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八)全面加強揚塵控制管理。城區各類工地做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築工地全部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在線監測系統。

責任人:青島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五十六、青島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明顯滯後,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嚴重不足。

(二)分類處置。2018年2月底前,完成剩餘1110傢板材企業摸底調查,舉一反三對板材行業全面排查,分類提出處置意見。沒有環保手續、無污染治理設施、燃煤小鍋爐直排、煙塵未收集處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未得到控制的立即停產整頓。大力推動板材企業高端化、綠色化、集群化發展,蘭山區於2018年10月底前劃定木業園區,促進板材企業提檔升級;費縣於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搬遷入園。

(二)2018年1月底前完成固體廢物轉移場址的選址工作,2月底前完成場址論證報告,8月底前完成堆存庫建設,年底前對危險廢物完成安全轉移處置。2019年底前對原場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並據此制定修復方案。

(二)有效處置危險廢物。2018年6月建成8萬噸/年電解槽大修渣無害化處置示范項目,10月底前建成濱州市北海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項目(設計處置能力為固化填埋10萬噸/年,總庫容45萬噸),徹底解決危險廢物處置問題。

責任人: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目標和措施:

(四)強化督導檢查。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由省級領導分工督導,省直部門包案督辦,市級黨委、政府負責落實。實行清單管理、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發揮綜合監督效應,采用專項督查、聯合督查、隨機抽查或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紮實推進督察整改,確保問題整改不貳過。

5.切實制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健全責任追究機制,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我省實施細則,不斷完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制度。對工作中“虛報瞞報”、讓環保“讓讓道”、幹預環境執法、縱容放任環境違法行為的幹部嚴肅追責。

(六)強化政策保障。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實行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費。大力發展軌道交通,推動公交、出租車、環衛、郵政、快遞等行業,率先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鼓勵居民購買使用新能源車,積極構建綠色交通體系。

(四)強化環境網格化監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強化考核,實施網格員動態管理,提高環境監管線上線下聯動運行效率。

(八)強化能力提升。加強對環保人員尤其是基層環保人員的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專業素質。加大人員經費保障力度,解決後顧之憂。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強化高科技設備武裝。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打造適應新時代新要求,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忠誠幹凈擔當環保鐵軍。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四)督促企業調整運輸結構,采取鐵路運輸代替公路運輸的方式,降低交通運輸污染物排放。

(一)堅決關停違規產能。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國傢發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信發集團違規電解鋁產能53萬噸。2017年9月,國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對信發集團進行抽查驗收,核定信發集團關停電解鋁違法違規產能53.05萬噸。聊城市對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涉及的14人進行瞭處理,其中正縣級幹部1人、副縣級幹部2人、科級幹部11人。

(一)完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要求,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制度,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重要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加強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作為選拔使用幹部、推薦提名各級“兩代表一委員”的重要依據,對問題突出、成績較差的進行約談,將整改成效納入下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一、指導思想

四、主要措施

(二)對山東濱化濱陽燃化有限公司和58傢物流運輸企業貨車使用普通柴油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整改目標和措施:

(二)推動進區入園,加強園區管理。優化化工園區佈局,提高化工企業入園率,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

(二)組織實施化工園區認定,積極引導企業進區入園。按照《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及化工園區評分標準,統籌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對全省現有199個化工園區進行重新認定;配套制定《山東省專業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重點監控點認定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專業化工園區管理,提升園區和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綜合考慮各園區能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山東省渤海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和全省化工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等相關要求及省市產業規劃佈局情況,確定化工園區、專業園區和重點監控點,提交省政府研究並重新公佈,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園區認定工作。除列入國傢石油和化工產業規劃佈局方案、國傢“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業發展規劃、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項目、省高端石化產業發展規劃、省高端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等省重點項目,以及大型冶金項目現場制氣、冶煉尾氣制硫酸(硫磺)、廢棄物生產有機肥、溴素等不適合入園項目外,新設立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進園區,嚴格禁止在化工園區、專業化工園區和重點監控點之外實施新建、擴建化工項目。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長期堅持。

附件: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責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七)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嚴厲查處貨車超標排放行為。建立重點區域柴油車等高排放貨運車輛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網,確保公路貨運車輛達標排放,倒逼企業提高鐵路貨運比例,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國Ⅲ重型柴油營運貨車註銷車輛營運證。

(二)落實治理責任。各市按照省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本地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有序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整改目標:完成恢復治理,長期堅持。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二)2018年6月底前,按照“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要求,組織海域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和海洋紅線區要求的項目,納入規范管理。

(一)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2018年3月,對全省垃圾焚燒和滲濾液處置情況進行大排查。“十三五”期間,每市至少建成1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切實解決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問題。原則上新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一律選擇焚燒(發電)處理技術,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60%、99%以上。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七)完善海域使用審批程序。2018年5月底前,修訂完善項目用海審批流程,建立涉海規劃編制及涉海項目審批溝通協調機制。

三十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傳輸通道城市於2017年10月底前,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督察發現,山東省7個傳輸通道城市“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建設進度滯後。2017年應完成改造409250戶,截至9月19日僅完成改造2萬餘戶,18萬餘戶正在改造,其餘尚未開工。濟南市應完成改造的5萬餘戶均未開工。

十二、截至2016年底,全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僅51.8%,未達到國傢規定80%的目標要求。

十九、2013年以來,濰坊市壽光侯鎮海洋化工園、臨沂市沂水廬山化工園、濱州工業園區等突破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分別建設瞭20個、37個和8個化工項目。

(五)加強執法能力建設。配強、配齊與新時代生態環保工作相適應的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強化高科技設備武裝。加大人員經費保障力度,解決後顧之憂。加強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專業素質。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努力做到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打造忠誠幹凈擔當的執法隊伍。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質監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一)加強巡堤檢查和水質監測。每月開展小清河省級水功能區水質監測,發現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標或水功能區水質未達到要求的,及時通報。

整改措施:

(三)嚴控新增電解鋁產能。嚴格執行國傢產業政策,各級各有關部門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核準、備案電解鋁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執行產能等量、減量置換,推進先進產能替代落後產能。

四十六、煙臺市林業部門主管的15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仍有14個未完成總體規劃的編制報批工作。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截至督察時,共建設251臺風電設施,其中51臺位於核心區及緩沖區;存在102處采礦探礦點,國土資源部門違規發放或延續采礦探礦許可;存在畜禽養殖及海水養殖1393處,其中核心區及緩沖區435處。

4.著力推進化工產業轉型集聚發展。一是編制《山東省高端化工發展規劃》,培育壯大一批千億級石化精深加工產業集群,推動化工產業向高端化、集聚化、規模化發展。二是按照《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園區認定。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傢關於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要求,研究制定山東省工作方案。

(二)2018年6月底前,在坊子區、安丘市、昌邑市建設三個鑄造產業中心,促進鑄造企業提檔升級。

五十四、2015年,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發現化工廢水滲坑,面積達36萬平方米,廢水量約40萬立方米。但該開發區直接將廢水輸送至周邊曬鹽池晾曬處理,並在滲坑土壤污染程度不明的情況下將滲坑掩埋,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三)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新動能,提升傳統產業改造形成新動能。到2020年,試驗區在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後產能、培育壯大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等方面初步形成科學有效的路徑模式,取得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舊動能轉換經驗。把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堅持清潔利用化石能源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並舉,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促進能源低碳化轉型。

(三)2018年1月起,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以車用柴油為重點的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健全成品油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不斷促進油品質量提升。

2.群團組織積極推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群眾優勢,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其工作重要內容,建立有效渠道和平臺,形成參與和監督合力。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傢庭創建活動,從青少年抓起,從傢庭學校教育抓起,從市民公約和村規民約抓起,提高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使低碳環保、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整改措施:2018年3月底前,對廬山化工園內突破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范圍內的所有在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對生產企業逐一進行審查評估,除涉及民生、安全生產、特殊生產工藝的項目外,其他生產項目一律停產整頓。

(一)分類處置已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實施先停後治、分類處置:列入淘汰類的,做到“兩斷三清”;列入整改提升類的,按照“兩全三化一達標”標準,全面整改提升。堅持邊整治、邊摸排,實行動態更新和掛賬銷號管理,發現一起、處置一起。

(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海洋執法監管,杜絕非法填海問題發生。

(二)嚴明工作責任。認真落實《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山東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建立嚴格督辦制度,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各級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匯報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促進履職盡責。認真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倒逼環境保護責任落到實處。

整改措施:

(三)強化科技治污精準治污。全面安裝在線監控設施。逐步推進柴油車輛加裝尾氣凈化裝置,建立DPF運行狀態監控系統。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施工機械。

4.強化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一是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到2020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8%以上。二是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十三五”期間,各設區市至少建成1處市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基本實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安全利用處置。三是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大力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新建垃圾處理廠同步配套滲濾液處理設施。到2020年底,全省新增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5萬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60%以上。

(二)按照《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做好《山東省水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十三五”山東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十三五”山東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實施工作。

(二)推動進區入園,加強園區管理。統籌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優化化工園區佈局,提高化工企業入園率,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力爭到2020年達到30%、2022年達到40%。加強對入園企業的管理,新建、擴建項目必須進入省政府公佈的化工園區、專業化工園區和重點監控點。

責任人:濟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5月底前。

整改措施: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等部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標:全省新增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1.5萬噸/日,切實解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超負荷運行問題。255萬噸暫存垃圾滲濾液全部處理完畢。

1.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回頭看”。按照“件件責任清、反彈必追責”的原則,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問題逐條逐項進行“回頭看”,逐件落實責任,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確保整改落實到位。進一步加強重點環境問題的中期督查和後督查,出現反彈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十五、2013年1月,省海洋與漁業廳違法違規對位於榮成大天鵝國傢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的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碼頭進行海域使用登記;2016年5月批復《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海域使用規劃(2013-2020年)》,違規將白浪河西岸及東岸北部、南部保留區變更為城鎮建設用海區。

(二)采取填埋場一期應急擴容措施,嚴格規范垃圾填埋作業。啟動一期填埋場終場封場工作,嚴密監控周邊環境質量,采取有效措施,嚴格防范滲濾液外溢污染環境等風險隱患,確保環境安全。

(三)持續改善彌河、蒲河、圍灘河、濰河等河流入海口水質。研究制定河流水質改善綜合整治措施,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加強彌河、蒲河、圍灘河、濰河沿線漁業養殖區及河道內水產養殖的規范管理;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溴素企業,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杜絕鹵水空排,在冬季原鹽生產淡季對制溴企業實行停產限產;加強重點涉水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監管。2018年6月底前,實行入河排污口立標管理,樹立入河排污口標志牌,安裝完成實時監控設備,確保實現濰河河流水質達標,消除劣Ⅴ類水體。實施河流生態修復工程,2018年6月底前,完成圍灘河綜合治理工程。2018年9月底前,完成彌河主要支流丹河綜合整治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蒲河生態修復工程,確保實現彌河、蒲河、圍灘河河流水質達標,消除劣Ⅴ類水體。

責任人: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一)堅決關停違規產能。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國傢發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魏橋集團違規電解鋁產能268萬噸。2017年9月,國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對魏橋集團進行抽查驗收,核定魏橋集團關停電解鋁產能269.2萬噸(其中違規產能268萬噸,多關停1.2萬噸)。濱州市對違法違規電解鋁項目涉及的28人進行瞭處理,其中正縣級幹部5人、副縣級幹部9人、科級幹部14人。

下一步,山東省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重要論述以及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這一有利契機,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著眼長效、健全機制,補齊山東生態建設短板,持續改進和提升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努力讓山東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整改目標: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和監管能力,及時處置危險廢物,有效降低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件發生率。

(一)堅決廢止相關文件。涉及章丘的《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章發〔2012〕12號)、《市監察局、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關於規范涉企檢查收費行為的七條規定》(章監字〔2012〕2號)、《章丘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關於重申紀律切實規范部門涉企檢查收費工作的通知》(章政管發〔2016〕9號)全部廢止。

整改目標:2018年、2019年、2020年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分別達到94%、97%、100%。

四十八、督察發現,青島鑫茂采石場關閉礦山長年未進行生態恢復治理,揚塵污染、水土流失嚴重。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瞭8項具體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親力親為抓整改。二是強化推進機制。縱向,上下互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橫向,左右協調、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面上,社會聯動、開門抓整改、不搞單打一。牢牢把握整改工作進度,建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制度。每月按要求向國傢環保督察辦上報整改進展情況。三是強化責任追究。成立責任追究組,依規依紀依法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其他問題,一並進行問責。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四是強化督導檢查。制定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實行清單管理、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發揮綜合監督效應,采用專項督查、聯合督查、隨機抽查或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紮實推進督察整改,確保問題整改不貳過。五是強化信息公開。省級電視臺新聞聯播欄目定期專題報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省級黨報和政府網站設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欄,定期公開整改進展情況。發揮省環保督察熱線作用,持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污染問題,擴大生態環保“同盟軍”,形成永不落幕的環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環保大整改。六是強化政策保障。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實行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費。大力發展軌道交通,推動公交、出租車、環衛、郵政、快遞等行業,率先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鼓勵居民購買使用新能源車,積極構建綠色交通體系。七是強化資金支撐。把生態環保作為財政保障的重點之一,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節能環保支出增幅明顯高於財政一般性支出增幅。擴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范圍,完善“五位一體”的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構建激勵相容、約束有力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采取設立政府引導基金、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八是強化能力提升。加強對環保人員尤其是基層環保人員的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專業素質。加大人員經費保障力度,解決後顧之憂。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強化高科技設備武裝。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打造適應新時代新要求,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忠誠幹凈擔當環保鐵軍。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二)加快推進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新建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同步配套滲濾液處理設施,規范運行管理,確保滲濾液達標排放;原垃圾處理廠暫不具備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條件的,應采取安全轉移措施,確保滲濾液全部達標處理。科學制定處置方案,選用合理技術,安全處置暫存垃圾滲濾液。

(二)對北陽河實施綜合整治。2018年3月底前,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工程。開展青州市經濟開發區雨污混排專項整治行動,2018年6月底前,完成青州市安陽河路等8條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開工建設益王府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嚴格落實北陽河穩定達標應急預案,提升流域內污水處理廠和青州市弘潤石化有限公司出水水質標準。2018年6月底前,確保實現北陽河河流水質達標,消除劣Ⅴ類水體。

三十五、山東省加油站車用柴油超標問題多發,督察組抽查的20個加油站中12個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柴油硫含量超標,最高達1002毫克/千克,超標99倍。國傢明確要求,禁止向汽車和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機動車燃料。但是,由於監管不到位,全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車用柴油的情況較多。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責任人: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措施:

(十)強化督導考核。定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督導檢查,及時通報工作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督導工業企業嚴格落實限產、停產措施,並及時進行督查和檢查。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縣(市、區)、部門,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直至依規依紀嚴肅追責。

二十五、濟南市在2016年度全國74個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中位列倒數第9位,未列入排名的德州、濟寧、棗莊、淄博、聊城、菏澤、萊蕪等7個城市PM2.5年均濃度均高於濟南。

責任單位:濟南、德州、濟寧、棗莊、淄博、聊城、菏澤、萊蕪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濟南、德州、濟寧、棗莊、淄博、聊城、菏澤、萊蕪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完成國傢和省下達的任務目標。

潔面凝膠推薦|淨化潔面凝膠成分改措施:

(一)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推進火電、焦化、建材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升級,推廣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全面加強散煤治理。深化無組織排放治理,強化工業企業VOCs治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二)加強揚塵污染控制。嚴格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切實降低揚塵污染,強化建築工地揚塵管控,開展道路運輸揚塵污染整治。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進度。

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嚴格執行國傢有關法律法規,組織修訂《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山東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核查考核暫行辦法》等制度,制定出臺《山東省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方案》。全面清理廢止違反國傢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分級建立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使守法守信者處處受益,使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

十八、一些地方違規推動化工企業建設。

二十六、山東省燃煤消費總量大,化工、水泥和鋼鐵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占比高,電解鋁等產能規模持續增長,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長期居高不下,大氣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化工、水泥和鋼鐵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水平不斷提升,產品單耗持續降低,嚴控電解鋁等新增產能,到“十三五”末,全省高耗能行業能耗占規模以上工業能耗比重實現下降。

整改措施:

(一)強化項目審核把關。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傢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4號令),實行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從源頭上控制能源消費。

(二)調整產業結構。健全完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標準,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瞄準國傢重大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發展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持續加強高端產業培育,優化生產力佈局,以產業高端化推動發展綠色化。

(三)優化能源結構。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推動風能、太陽能、核電、生物質能等多元化發展,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大力實施“外電入魯”,推動錫盟至濟南、榆橫至濰坊、上海廟至臨沂、紮魯特至青州4條特高壓外送電通道盡快建成送電。

(四)強化節能基礎管理。推動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提升節能基礎管理水平,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完善能源管理體系,制定節能獎勵辦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嚴格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目標考核,壓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責任。充分應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做好能源宏觀分析和戰略規劃;建設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中心,實現能源精細化管理。在化工、水泥、鋼鐵、電解鋁等行業遴選能效“領跑者”,樹立節能標桿,開展對標達標。開展能源審計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幫助用能單位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五)嚴格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管理政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實施深度治理或轉型升級。嚴格實行區域新建項目排污總量控制。

(六)強化節能監督監察。加大對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節能監察力度,增加監察頻次,落實懲罰措施,強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優先意識。對存在不合理用能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實施節能行政處罰。在水泥、鋼鐵、電解鋁等行業實行階梯電價制度,對超出能耗限額標準的,嚴格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通過節能監察倒逼用能單位淘汰落後工藝和設備,推廣應用高效節能電機、配電變壓器、綠色照明產品等,推動用能單位能效提升。

(七)持續實施火電、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全面推進石化、有機化工、包裝印刷、表面塗裝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加強治理結果的信息公開。完善治理結果評價體系,對企業委托的第三方社會化檢測機構實施全過程留痕跟蹤並向社會公開,確保檢測過程和數據準確。

二十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但近年來山東省自備燃煤電站建設卻呈現井噴式增長,2013年以後違規建成或在建機組裝機容量超過2000萬千瓦。

3.著力調整優化能源結構。一是大力推進煤炭壓減替代。2018年6月底前,制定山東省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0%。二是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核電、生物質能,到2020年力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大力實施“外電入魯”,到2020年底力爭特高壓交流環網工程建成投用,我省接納省外來電能力達到3000萬千瓦左右。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三是大力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加強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綠色能源深度開發利用,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推動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四是著力提升燃油品質。按照“兩個100%全覆蓋”要求,健全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杜絕普通柴油替代車用柴油情況。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對3個未建項目,責令不得開工建設。對2個涉及中央救災農藥儲備項目(農藥原藥及制劑項目、S-異丙甲草胺技改項目)中的產品及其生產線限產運行,實時監測,確保符合環評要求;其他產品生產線停產。其他3個項目,責令停產整頓。

(二)2018年4月底前,完成對東營市審批的所有油氣開發項目和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圍海養殖項目評估。凡對海洋生態環境和自然保護區功能有重大影響的,立即關停、拆除。

(一)2018年3月底前,摸清全省違規自備燃煤電站的具體位置、投資主體、機組規模等相關情況。

(二)對違規自備燃煤電站進行分類整改。其中,作為所在地區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熱源的,2018年3月供暖結束後仍不能完善手續的停止運行;30萬千瓦以下的在運機組,2018年6月底前一律關停,年底前拆除並核查驗收;30萬千瓦及以上在運機組,未取得環評手續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產。

(三)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強化監管,杜絕新建項目違規配套自備燃煤電站。

二十八、督察發現,2013年以來,濱州市魏橋創業集團違規建成45臺機組,總裝機容量1689.5萬千瓦,濱州市始終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2013年以來,聊城市信發集團違規建設9臺機組,總裝機容量近600萬千瓦,聊城市政府通過領導幫包協調、按月調度等措施推進上述違規項目,截至督察時,一期6臺機組已建成投運,二期3臺機組基本建成。由於大量自備燃煤電站建成投運,導致煤炭消費量大幅增長,濱州、聊城2016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分別增加4892萬噸和1057萬噸,兩市目前也在全省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之列。

責任單位: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目標:停運、停建違規建設的機組,堅決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濱州魏橋集團違規建設的12臺機組和聊城信發集團3臺機組,在建的一律停建;建成未投運的一律不得投運;投運的一律停止運行,其中投運且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機組在2018年3月供暖結束後立即停止運行。2018年3月底前,分類提出30萬千瓦以下機組關停方案,按時拆除並核查驗收;允許取得環評備案手續的機組(魏橋集團33臺、信發集團6臺)運行;督促魏橋集團、信發集團制定調整運輸結構方案,采用鐵路運輸代替公路運輸的方式,降低交通運輸污染物排放。

二十九、山東省在用燃煤鍋爐數量多、排放強度大,污染突出。截至2017年7月,經排查全省共有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32662臺,其中位於傳輸通道7個城市共有15087臺。大量燃煤小鍋爐無環評手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不到位,部分長期超標排放。

整改措施: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全部“清零”,保留的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整改措施:

(一)在全省排查出的3萬餘臺燃煤小鍋爐已全部關停淘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18年6月底前,全省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清零”,保留的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四)督促信發集團加快鐵路運輸專線建設,2018年底基本實現煤炭由公路運輸轉為鐵路運輸。

山東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抓兩頭、促達標,保好水、治差水。一是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把改善河湖水質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督導考核重要內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解決河湖管理“最後一公裡”問題。二是加強工業污水防治。制定實施十大重點涉水行業專項治理方案,采取強有力措施遏制地下水污染。三是強化生活污水防治。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城中村、老舊城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持續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四是大力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因地制宜配套建設糞污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1%以上。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人:省質監局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鞏固整改成果,堅決防止反彈。

(三)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審批。將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類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權限,上收到設區市市級投資主管部門。除產品填補國內空白或工藝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成果轉化項目和搬遷入園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於3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化品項目。全面加強化工項目審批和開工建設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的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必須在通過安評、環評審批和規劃水資源論證、節能評估後方可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安全、取水工程、消防設施等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十、山東昆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2016年5月未批先建兩個涉危化品化工項目,用地性質不符合山東省化工集中區設立要求,臨沂市政府應沂水縣政府請求,於2016年11月違規將項目所在區域認定為化工集中區,沂水縣據此為該企業項目補辦相關手續。

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人,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全省已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改造任務570415戶。其中,濟南市完成6萬戶、淄博市完成11.3萬戶、濟寧市完成6萬戶、德州市完成6.7萬戶、聊城市完成9.6萬戶、濱州市完成5.5萬戶、菏澤市完成10萬戶。2019年清潔取暖率達到50%,其中濟南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其他10個城市城區達到60%以上。

整改措施:

(一)制定實施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按照國傢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關於印發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選擇熱源,切實保障能源供應,做好清潔取暖示范推廣,提高非重點地區清潔取暖比例。

責任人:生態青春精華露ptt|青春露用法ptt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

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三十二、2017年3月至7月,山東省對7個傳輸通道城市“散亂污”企業進行排查,企業數量高達55227傢。督察進駐期間,信訪舉報中“散亂污”問題占到全部舉報的20%。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人: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對全省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全部完成綜合整治。

整改措施:

(三)壓實責任,整改到位。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摒棄“唯GDP論”。堅持整改有目標、推進有措施、落實有責任、完成有時限、結果有核查,杜絕假整改、偽整改、虛整改。對督察反饋的問題厘清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弄虛作假的嚴肅問責,以嚴格追責倒逼責任落實。

(二)建立企業監管長效機制。持續加強監管,不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瞞報漏報“散亂污”企業的部門、單位,嚴格責任追究,對監管失職的嚴肅問責。

三十三、臨沂市蘭山區、費縣共有板材企業4720傢,3986傢沒有環保手續,大部分無污染治理設施,燃煤小鍋爐直排,煙塵未收集處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未得到控制。

責任單位:臨沂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臨沂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前。

(四)嚴格用海項目審批。杜絕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新建用海項目;對實驗區內的新建用海項目,嚴格論證其可行性,杜絕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自然資源或自然景觀的人工設施。

(一)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情況。根據環境保護部《關於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日照鋼鐵精品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3〕71號)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方案確定如下: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淘汰2臺60噸轉爐、2座450 m2高爐、2臺(8#、9#)180 m2燒結機和1臺(5#)90 m2燒結機後,全廠SO2和NOX可實現替代量平衡。2013年以來,日照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16年與2013年相比,PM2.5、PM10、SO2、NO2分別改善16.7%、15.8%、39.5%和12.5%。

2.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建立健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責任機制、考核機制、獎懲機制。認真落實《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工作原則,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各級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匯報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促進履職盡責。認真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倒逼環境保護責任落到實處。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相關省領導任副組長,省委副秘書長任總協調人,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親力親為抓整改。對督察組指出的每一個問題,逐一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回應。

三十四、濰坊市鑄造企業927傢,其中506傢無環評手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不到位。

責任單位:濰坊市委、市政府。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全面依法清理整頓。

五、2015年以來,山東省出臺《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但截至督察時,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仍未制定配套工作方案。

(一)2018年3月底前,對無環評手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不到位的506傢鑄造企業,依法完成清理整頓。

整改目標:全面認真查清問題,按照國傢要求抓好整改,嚴肅責任追究,深刻汲取教訓。

三、工作目標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二)臨沂市

(二)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整治。2018年6月底前,全面開展落後煤電和違規建設煤電機組的大排查、大整頓工作。積極穩妥、分類推進化工、水泥、鋼鐵、電解鋁等高污染、高耗煤行業落後和過剩產能清理退出工作。積極推動燃煤小鍋爐關停淘汰。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廣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提高煤炭產品品質、降低用煤環節污染。

整改目標:確保在售油品符合國傢標準,杜絕以普通柴油替代車用柴油。

整改措施:

(一)強化生產監管。2018年3月底前,在全省開展煉油企業成品油質量隨機抽查,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生產不符合國傢強制性標準油品、生產虛高標號油品等生產領域油品質量違法行為。

(二)強化油品檢測。加大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工作力度,市縣兩級實現加油站、油品倉儲和批發企業經營的車用柴油、普通柴油油品檢測100%全覆蓋。

(三)強化日常監管。2018年3月底前,對全省加油站車用油品達標情況進行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嚴肅查處,責令限期停業整頓,限期內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許可,註銷其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確保省內加油站在售油品符合國傢標準。每季度對省內加油站點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每年隨機抽查數量不低於全省加油站總數的3%。

三十六、督察發現,2017年1-7月,濱州市58傢物流運輸企業購買2.4萬餘噸普通柴油充作車用柴油,違規用於貨運汽車。山東濱化濱陽燃化有限公司明知加油站將燃料油作為車用柴油銷售,仍將硫含量超過國V標準數百倍的燃料油違法售給加油站。

責任人: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主要負責人,威海、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人: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工商局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3月底前。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一)責成山東濱化濱陽燃化有限公司優化生產原料組合,將燃料油作為公司內部生產原料使用。督促山東濱化濱陽燃化有限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產品質量控制,保證產品質量。

責任人:濰坊、臨沂、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濱州市委、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

三十七、督察發現,山東省部分市縣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在海域范圍內違法違規辦理用地手續,大量海域被違規填占。2013年以來,未經海洋部門審批,違規辦理海域用地手續512宗,涉及海域面積2383.1公頃,其中實際填海面積1903.6公頃。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青島、東營、D.B龍寶貝 麒麟生技|鱘龍魚保養品|DB龍寶貝精華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建立國土、海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完成對512宗用地的處置工作。開展海岸線修測工作,妥善處理國土、海洋部門交叉管理問題。

十四、督察組現場抽查22傢養殖場(戶),15傢存在糞污直排問題,青島市魯振明養豬場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2780毫克/升,氨氮濃度636毫克/升;啟民養豬場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2110毫克/升,氨氮濃度737毫克/升。

(三)全面梳理完善“三區”劃定方案。2018年2月底前,開展縣級自查,3月底前全面完成禁養區劃定方案修改完善工作,4月底前組織開展抽查。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三)按照國傢相關規程開展海岸線修測工作,劃定海域和陸域分界線,解決陸海域交叉重疊問題。2018年6月底前,啟動海岸線修測工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五)2018年6月底前,建立國土、海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多規合一”。

責任人: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濰坊市委、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責任人: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建立國土、海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多規合一”,妥善處理交叉管理區域用地用海問題。

(七)堅定不移動員和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推進整改

(一)2018年2月底前,全面排查濰坊市國土、海洋交叉管理區域內所有建設項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

(二)2018年3月底前,建立國土、海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認真比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海洋規劃,針對交叉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管理工作措施,積極推進“多規合一”。

(三)2018年6月底前,對督察中發現的19個項目以及排查中發現的其他類似用地問題,分類制定處置方案,逐宗明確處置意見、處置時限、責任單位。

(四)對國土、海洋部門交叉管理區域內未供應的土地,今後在用地審批時,實行國土、海洋聯合審批,項目須征得海洋主管部門同意後,再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三十九、2014年12月,濱州北海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權,擅自占用海域建設開銳創業園指揮部項目,被海洋與漁業部門立案處罰。濱州市國土資源局在企業已被處罰並責令恢復海域原狀的情況下,仍違規於2015年9月為該公司辦理13.8公頃用地手續,督察發現,該項目已建成。

3.新聞媒體宣傳監督。各級主流媒體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解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開辟環保專欄,開展深度報道、系列報道。發揮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作用,強化輿論監督,曝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形成強大震懾,積極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責任人: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2月底前。

整改目標: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

整改措施:

(一)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解除北海經濟開發區2015-H022、2015-H023宗地出讓合同,依法依規向濱州北海開銳科技創業園有限公司下達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通知書。依法與該企業簽訂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協議,終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2018年2月底前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海域原狀。

四十、2013年以來,山東省各級海洋與漁業部門共查處214起非法圍填海案件,已經結案的96起中,有54起至今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也未按處罰要求恢復海域原狀,涉及海域面積229公頃。

(二)強化推進機制。縱向,上下互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橫向,左右協調、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面上,社會聯動、開門抓整改、不搞單打一。牢牢把握整改工作進度,建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制度,每半個月調度一次全省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定期發佈新聞報道,遇到重大事項及時報告。每月按要求向國傢環保督察辦上報整改進展情況。

責任人: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目前已有6起完成整改,剩餘48起2018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

八、減煤工作不到位,國傢2013年明確,山東省到2017年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減少2000萬噸,且2015年與2012年相比實現負增長。省發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臺有關工作方案,各地市隨後陸續制定落實方案。此間在沒有減量替代的情況下大量上馬燃煤項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分別比2012年增加694萬噸和706萬噸。

(一)2018年2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逐項提出48起尚需整改的非法圍填海案件處置意見。

附件

整改目標:2017年底前,完成《山東省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的“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82%”,到2020年達到100%。

四十一、蓬萊西海岸海洋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用海項目位於蓬萊國傢級海洋公園生態與資源恢復區內,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違規實施圍填海。2016年9月,省海洋與漁業廳責令企業停止非法填海行為,並由蓬萊市海洋與漁業局報請蓬萊市政府,建議采取措施制止違法行為。蓬萊市政府不但未予制止,還向省海洋與漁業廳申請繼續填海。2017年4月,省海洋與漁業廳再次責令企業停止非法填海,但違法行為仍未停止。至督察時,該公司已累計非法填海106.4公頃。

責任單位:煙臺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

責任人:煙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環保廳等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包括: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審計廳、省外辦、省旅遊發展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機關事務局、省法制辦、省物價局、省煤炭工業局、省畜牧獸醫局、省中小企業局、省氣象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目標:按規范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立即關閉碼頭並停止使用。註銷煙墩角有限公司碼頭海域使用權證,通過斷水斷電、清除設備等措施關停封閉碼頭,杜絕一切生產經營行為或人為活動,消除碼頭對保護區的影響。

(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堅決做到真認賬、不推諉,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貳過。實施清單制整改,掛圖作戰,建賬督辦,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公開一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三)對違法違規填海問題立即啟動整改,2018年底前按規范要求整改到位。

四十二、萊陽五龍河口濕地海洋特別保護區現有各類海水養殖項目43宗,養殖面積656.3公頃,占保護區總面積的53.8%。43宗養殖項目均無海域使用權證,萊陽市海洋與漁業局不但未清退無證養殖項目,還違規於2015年向保護區內的萊陽市穴坊鎮海源水產養殖合作社發放水域灘塗養殖證。保護區海域及所在的丁字灣海域海水水質常年為劣四類,是山東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質較差的區域之一。

責任單位:煙臺、青島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

責任人:煙臺、青島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整改目標:拆除保護區內所有海水養殖項目,丁字灣海水水質明顯改善。

《整改方案》確定瞭三條基本原則。一是深化認識,提高站位。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行動,用督察整改倒逼新舊動能轉換,從根本上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二是依法依規,立行立改。嚴格依法依規推進問題整改,立即停止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等待、不觀望,不講價錢、不打折扣,不借督察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違規項目。按照“一企一策”,堵疏結合,分類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一關瞭之”。三是壓實責任,整改到位。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摒棄“唯GDP論”。堅持整改有目標、推進有措施、落實有責任、完成有時限、結果有核查,杜絕假整改、偽整改、虛整改。對督察反饋的問題厘清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弄虛作假的嚴肅問責,以嚴格追責倒逼責任落實。

(一)依法清理違規養殖項目,在前期回收492.8公頃養殖面積的基礎上,對39宗養殖大棚(面積163.52公頃)進行測量評估,回收後進行拆除。

(二)集中開展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大力實施入海河流治理工程,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有效控制各類污染源對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的影響。2018年6月底前完成《萊陽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海陽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即墨區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

(三)加快推進日處理能力6萬噸的萊陽市污水處理廠四期工程建設,確保2018年上半年建成運行,2018年底前建成11個鎮街污水處理設施,杜絕入海排污。2018年底前,即墨區、海陽市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確保污水達標排放。加強丁字灣海域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養殖排污口等污染源綜合整治。

四十三、萊州灣金倉國傢濕地公園內存在227宗各類海水養殖項目,面積464.5公頃,約占濕地總面積的38%,濕地公園灘塗部分幾乎被養殖項目占滿。

責任單位:煙臺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

責任人:煙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海洋與漁業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整改目標:對侵占濕地公園非法養殖進行徹底清理並開展恢復治理。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二)2018年2月底前,完成227宗養殖戶的調查摸底,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3月底前完成拆遷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並書面告知養殖戶。

(一)堅決關停違規產能。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清理整頓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國傢發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我省違規電解鋁產能321萬噸。2017年9月,國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對我省關停情況進行抽查驗收,核定我省關停違規電解鋁產能322.25萬噸。

(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近海高端生態養殖示范區”建設、養殖戶征遷和搬遷入園。

四十四、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傢級自然保護區是山東省唯一的國際重要濕地,近年來保護區侵占問題突出。截至2016年底,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在保護區內陸續建設山東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5傢企業,侵占保護區248畝。2013年以來,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在保護區內違規新建159處油井等油田生產設施,37處位於核心區和緩沖區。截至督察時,保護區內共有油井等油田生產設施2481處,300處位於核心區及緩沖區。

責任單位:省林業廳,東營市委、市政府,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

(四)制定新劃定禁養區關閉搬遷實施方案,建立畜禽養殖禁養區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搬遷清單,2018年5月底前整改到位。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整改目標:對5傢侵占保護區的企業限期遷出,並進行生態恢復。對位於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油田生產設施全部關停,制定退出及生態恢復計劃。對位於保護區實驗區內的油田生產設施進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完善相關手續,制定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嚴禁擅自擴大規模和破壞生態環境;對其中已停產或廢棄的油田生產設施全部進行拆除,並實施生態恢復。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二)2013年以來違規新建的159處生產設施整改措施。2013年以來,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在自然保護區內新建159處生產設施,包括147口井及12處站場,其中核心區和緩沖區共37處、實驗區122處。

1.核心區和緩沖區37口井整改措施。位於陸上緩沖區的7口井,2017年7月已完成關停退出,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生態恢復任務;位於涉海核心區和緩沖區的30口井,按照“立即關停、安全退出、生態處置”的原則,已制定瞭關停退出方案及生態影響評估報告,於2020年底前完全封井,拆除生產設施並實施生態恢復。

(三)加大執紀執法力度。壓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責任。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肅處理項目建設中“先上車,後補票”行為,對未批先建的項目一律予以關停,並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完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制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我省實施細則,對工作中“虛報瞞報”、讓環保“讓讓道”,幹預環境執法、縱容放任環境違法行為的幹部嚴肅追責。

(三)2012年前建成的263處油田生產設施整改措施。2012年前,勝利油田先後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建設各類生產設施263處,包括259口井和4處站場。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主要負責人。

2.位於涉海核心區和緩沖區246處設施(242口井、4處站場)。其中,14處已於2016年12月關停退出,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生態恢復;其餘232處,勝利油田按照國傢海洋局要求,組織制定瞭關停退出方案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於2017年10月24日上報國傢海洋局,2017年11月29日通過專傢審查,待批復。下一步根據“立即關停、安全退出、生態處置”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環保的前提下,於2020年底前完成封井,拆除生產設施並實施生態恢復。

(四)保護區內2481處油田生產設施整改措施。保護區內共有油田生產設施2481處,除核心區及緩沖區的300處油田生產設施和2013年在實驗區違規新建的122處油田生產設施外,尚有2059處位於實驗區。

(四)深刻反思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不降反增的問題,2018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煤炭減量替代考核機制。

(四)環境治理機制不斷健全。把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鞏固拓展環保督察整改成果,重點在國土空間佈局優化、新舊動能轉換、能源結構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優化、突出環境問題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監管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加快構建起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責任人: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等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濟寧市委、市政府,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

責任人:濟寧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

(五)堅定不移推進環境執法監管

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二)完成南四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人工養殖退漁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全面拆除網箱、網圍養殖設施;2019年底前,核心區池塘全面退出養殖;2020年底前,完成緩沖區池塘退出養殖工作。

(三)限期拆除光伏發電項目。2018年6月底前,全部拆離太陽能板支架;2018年9月底前,拆除全部太陽能支架;2018年底前,清除所有光伏地樁,全部光伏組件拆除清理完畢;2020年底前完成被破壞濕地生態治理修復任務。

三、在貫徹落實國傢有關決策部署上有時作選擇、搞變通,國傢要求嚴控電解鋁產能,山東省也明確到2017年電解鋁產能控制在400萬噸,但一些地方實際工作中推進不力,要求不嚴。濱州、聊城等地大力發展電解鋁項目,以至2014年以來全省違規新增產能超過600萬噸,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2017年專項抽查認定違規產能321萬噸。截至督察時,全省總產能達到1260餘萬噸,遠超控制目標。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決策部署和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堅決抓好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健全完善生態環保長效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制定《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配套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

責任人:煙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畜牧獸醫局主要負責人。

——省控重點河流水質基本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重點流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分別達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清理整治自然保護區內所有違法違規項目。

整改措施:

(三)對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加強技術指導和日常監管,確保配建設施正常運轉。

(二)全面清理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2018年5月底前,完成2013年以後建立的畜禽養殖及海水養殖項目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對2013年之前建立的畜禽養殖及海水養殖項目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拆除實驗區內風機,加強生態治理。有序推進保護區內礦業權補償退出,2020年底前完成。2018年底前,完成位於核心區及緩沖區其他違法建設項目的清理工作,其中與居民密切相關的生產生活等設施維持現狀,加強監管。

(三)加強監督檢查。凡涉及占用自然保護區的開發建設項目,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停止涉及占用自然保護區的風電、養殖、礦業等項目審核審批。健全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

四十七、《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明確2015年底前完成400處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礦山的治理工作。截至督察時,仍有155處礦山未復綠,面積超過1.66萬公頃。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3.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治理。全面完成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系統查明礦山地質環境底數,2018年8月底前完成省、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報批。加快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剩餘155處礦山復綠工程,“2013年以來關停露天開采礦山”治理率達到50%、全省“三區兩線”直觀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治理率達到80%。

(四)堅定不移加快海洋及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修復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的規劃項目。

整改措施:

(七)強化資金支撐。把生態環保作為財政保障的重點之一,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節能環保支出增幅明顯高於財政一般性支出增幅。擴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覆蓋范圍,完善“五位一體”的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構建激勵相容、約束有力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采取設立政府引導基金、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對環保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堅決整改,限期治理。對照《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治理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礦山復綠規劃項目。1.濟南市:2020年底前,完成68座礦山復綠工作中剩餘24座礦山復綠工程,改善治理區的生態地質環境。2.青島市:將嶗山區金嶺山周邊12處廢棄采石場治理工作列入《青島市嶗山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規劃》,並加快實施。結合金嶺山公園、浮山公園建設,推進礦山復綠項目建設。2020年底前,完成嶗山區12處廢棄采石場復綠工作。3.淄博市:按照“宜糧則糧、宜林則林、宜景則景、宜漁則漁、宜建則建”原則進行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礦山復綠項目。4.棗莊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剩餘6個礦山復綠項目。5.煙臺市: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43個礦山復綠項目。6.濰坊市:在全部完成17個礦山復綠項目治理任務的基礎上,加強養護,充分發揮礦山復綠項目生態效益。7.濟寧市:2020年底前,完成11處礦山復綠項目。8.泰安市: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礦山復綠項目。9.威海市:在已完成19個礦山復綠工作任務的基礎上,2018年6月底前,完成剩餘3個礦山復綠項目。10.日照市: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礦山復綠項目。11.萊蕪市:2018年底前完成《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中涉及的礦山復綠項目和2013年以來關閉露天開采礦山的恢復治理。12.臨沂市:2018年3月底前對5處未治理的歷史遺留、責任滅失礦山,完成復綠工程設計編制和審查,2018年6月底前啟動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13.濱州市:2018年6月底前完成鄒平縣於茲山、青龍山破損山體修復治理設計,2020年底前完成礦山恢復治理。

(三)加大投入,規范管理。積極發揮各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督促企業認真履行礦山生態恢復治理的主體責任,自覺加大資金投入,開展修復治理。

二、個別談話中一些領導同志反映,多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嘴上喊著轉型升級,實際上仍然偏重GDP,在發展方式和產業選擇上仍然“路徑依賴”,在上項目、搞建設時習慣“先上車,後補票”,往往要求環保“讓讓道”,簡單粗放的發展方式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

責任人:省畜牧獸醫局主要負責人,泰安、淄博、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三)強化責任追究。成立由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環保廳等組成的責任追究組,統一組織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作進一步調查核實,逐一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其他問題,一並進行問責。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整改時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礦坑回填,5月底前完成礦區土地復墾。

整改目標:完成恢復治理,長期堅持。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5.堅決清理重大違規項目。制定重大違規項目清理方案,摸清底數,列出清單,夯實責任,強化監管,制定清晰的路線圖、時間表,不折不扣整改落實到位,堅決防止復工復產、“死灰復燃”。對新發現的違規項目,實行“零容忍”。立即開展違規化工項目專項整治,對無合規手續、非法設立、不符合國傢產業政策和安全生產條件的,分類制定整改方案。對突出環保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實行區域限批。

責任單位:威海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威海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四)加快鐵路專線建設,以鐵路運輸代替大型柴油貨車運輸。陽信匯宏新材料鐵路專用線項目正在建設,2018年9月底前翻車機卸車設備建成投用。2018年下半年開工建設鄒平貨運鐵路專用線,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2018年底前開工建設北海貨運通道項目,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2019年開工建設陽信至胡集至裡則鐵路專用線,2020年底前通車投用。

整改措施:將棟烽石材有限公司礦山列入榮成市2018年礦山生態恢復治理計劃,2018年1月啟動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招標,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研究制定榮成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中長期規劃,全面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除棟烽石材有限公司礦山外,另有2處礦山一並納入治理范圍,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五十、2013年以來,山東省關停露天開采礦山1539處,面積128.7平方公裡,其中1329處未完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面積達113.1平方公裡,占關停礦山面積的87.9%。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人:省國土資源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措施:

整改目標:到2020年,“三區兩線”(重要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市規劃區、鐵路和重要公路沿線、海岸線)直觀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治理率達到80%;“2013年以來關停露天開采礦山”總體治理率達到50%,其中位於“三區兩線”范圍內的基本完成治理工作,礦山地質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整改措施:

(一)組織編制全省及各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年2月底前完成省級規劃編制報批,8月底前完成市級規劃編制報批。

整改目標:對37個違規化工項目分類處置,按規范停產整頓。

(三)加大政策與資金支持力度。出臺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有關的支持政策,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積極性,探索“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模式,切實提高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成效。

五十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件高發,2013年以來,僅山東省公安系統就查處1339起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件。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責任人: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整改時限:持續改善,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省畜牧獸醫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整改目標和措施:

(二)明確重點任務。1.濟南市:濟南雲水騰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現有設施提升改造項目、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00噸/年危廢焚燒裝置規范運營;2020年底前完成濟南雲水騰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擴建項目、濟南環境科技產業園新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2.青島市:2017年6月開工建設平度新河化工園區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2018年8月底前建成並試運行。3.淄博市: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光大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二期)項目。4.棗莊市:確保山東揚子化工有限公司、山東魯南渤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正常運行。5.東營市:2018年4月底前開工建設創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焚燒項目,2018年底前建成投運;2018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東營德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東營區固體廢物處置中心項目、山東康明環保有限公司東營港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項目,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6.濰坊市:2018年3月底前建成投運昌邑市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及無害化處置項目、壽光市固體廢物綜合處置中心項目(一期),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寒亭區工業廢物再生利用及處置項目。7.濟寧市:2018年底前建成投運山東元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濟寧“綠寶石”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8.泰安市:2018年3月建成投運寧陽聖奧化工有限公司綜合焚燒爐項目,2018年底前建成投運泰安市固廢處置中心項目、山東霖潤新能源科技公司廢礦物油再生利用項目,2019年6月建成投運山東魯嶽化工有限公司危廢處理POXREM系統。9.威海市:2018年底前開工建設威海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2019年底前建成投運。10.臨沂市:2018年底前建成投運臨沂市臨沭工業廢棄物綜合處理項目(一期),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蘭陵縣臨沂中聯水泥有限公司和費縣沂州水泥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2019年底前建成投運郯城工業廢物處理處置中心項目、沂水廬山化工園區危險廢物綜合處置中心一期項目。11.德州市:2018年8月開工建設臨邑縣危廢綜合處置項目,2019年底前建成投運。12.聊城市:2020年6月底前,建成聊城市固體廢物綜合處理中心項目。13.濱州市:2018年底前建成投運陽信縣固體廢物綜合處置中心項目、濱州市宏通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廢碳渣綜合利用項目,2020年底前完成中節能(山東)循環經濟有限公司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綜合處置項目、濱州市北海魏橋固廢處置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綜合處置中心項目建設。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決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樹立全省環保工作“一盤棋”思想,強化各級各部門生態文明建設主體意識,切實改變環保工作與本部門無關的錯誤認識,著力解決環境保護突出問題。

(四)建立重點項目調度機制,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按期完成。

五十二、濱州市魏橋集團將超過15萬噸的危險廢物非法填埋在赤泥堆廠中,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責任單位:濱州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3.加強重點環境問題日常監管。實施所有污染源排污許可制,落實定期巡查、問題查處、溝通反饋、監督考評機制,采取駐廠監管、掛牌督辦、暫停審批等有效手段,確保日常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加強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定期公佈監管結果,對污染舉報居高不下、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情形的,嚴肅追究責任。

整改目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更加牢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生態文明觀更加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更加深入,走綠色發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決心更加堅定,堅決打破“GDP崇拜”,堅決破除發展方式和產業選擇上的“路徑依賴”,堅決守住上項目、搞建設的環保底線,堅決把綠色發展變成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一)清理轉運危險廢物。責成魏橋集團對堆存在赤泥堆場內的電解槽大修渣全部清理出赤泥堆場,並存放到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暫存設施中。責令魏橋集團2018年2月底前,建成北海經濟開發區、鄒平縣兩處危險廢物暫存場所,6月底前將大修渣等危險廢物全部清理並轉運至新建成的暫存場所。

整改措施:

(三)做好問題整改期間的環境管理工作。強化現場執法檢查和督導,加強環境管理,規范大修渣等危險廢物的貯存、轉運、處置,確保環境安全。

五十三、煙臺萊州市金興化工將危險廢物堆存在海邊灘塗,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責任單位:煙臺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煙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整改目標:將危險廢物全部安全轉移處置。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月底前,對現堆存場進一步規范,每月對堆存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監測一次並進行評估,做好預警監控,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1.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加快落實《山東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調整市縣環保機構管理體制和環境監測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環境監察、環境執法、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工作體系,落實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責任,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

整改措施:

(三)嚴格落實國傢政策,強力推進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按照國傢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要求,加快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積極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把推進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加快產業升級作為推動新型城鎮化和工業化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危化品企業原則上進入專業化工園區,不在園區的要逐步關停淘汰。制定《山東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紮實推進企業調查評估、化工園區認定、搬遷實施方案編制、保障政策制定等工作。

責任人: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4月底前。

整改目標:徹底整改“廢水滲坑”問題,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整改措施:2018年1月底前,由第三方機構現場檢測,出具檢測評估報告。2018年2月底前,制定具體的污染修復治理方案,進行專傢論證。2018年3月底前,組織開展修復治理。2018年4月底前,對治理修復工程驗收。

五十五、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超過1.5萬噸/日,80個生活垃圾填埋場中,超負荷運行的48個;37個生活垃圾焚燒廠中,超負荷運行的10個。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滲濾液暫存量約255萬噸,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二)依法依規,立行立改。嚴格依法依規推進問題整改,立即停止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等待、不觀望,不講價錢、不打折扣,不借督察整改之名“洗白”違法違規項目。按照“一企一策”,堵疏結合,分類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一關瞭之”。

責任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人,各設區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繼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一是嚴控燃煤排放污染。深化實施煤電機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行動,加快推進散煤治理。2018年6月底前完成燃煤小鍋爐“清零”任務。因地制宜推進城鄉清潔采暖工程,2019年清潔取暖率達到50%,其中濟南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其他10個城市城區達到60%以上。二是強化移動污染源防治。調整優化交通運輸結構,鼓勵企業采用鐵路運輸代替公路運輸,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淘汰高污染老舊車輛,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構建綠色交通體系。三是加強工業污染源防治。紮實推進重點領域VOCs治理任務,開展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專項行動。實行鋼鐵焦化鑄造行業部分錯峰生產,水泥企業全部錯峰生產。四是積極做好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協同治污、聯合執法、應急聯動,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氣頻發態勢。

(三)全面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和源解析工作。推進省、市空氣質量調控綜合決策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全省大氣污染治理的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六)全面核查縣級海域使用規劃。2018年4月底前,梳理全省已發佈實施的縣級海域使用規劃,對不符合省、市海洋功能區劃的問題建立整改清單,2018年6月底前完成存在問題的縣級海域使用規劃修改。

十七、2013年以來,省國土資源廳違法違規在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內核發1個采礦許可證,延續35個采礦許可證。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各級自然保護區內共有采礦權49個,其中省國土資源廳發證40個。

六、《國傢石化和化學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要求環境風險較大的危化品企業應進入化工園區,但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對此沒有提出明確要求。

責任人:青島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4.進一步強化考核評價。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要求,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制度,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重要考核內容,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強化指標約束和激勵。

整改目標:加快推進小澗西垃圾處置園區建設,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整改措施:

(一)成立小澗西生活垃圾處置園區信訪事項專案組,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將小澗西項目建設作為突出環境問題攻堅事項,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十六、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越權審批油氣開發用海項目,2013年以來,累計對海域范圍內111宗油氣開采項目予以登記發證,涉及海域面積330.2公頃;2015年9月,越權對黃河三角洲國傢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5宗圍海養殖項目予以登記發證,涉及海域面積222.1公頃。

(三)推進小澗西垃圾場填埋二期項目建設運行,2017年12月14日起開始接收生活垃圾。加快建設垃圾焚燒二期項目,2018年底前試運行。積極推進滲濾液處理改擴建工程,2018年7月投入運行。

(四)嚴格園區認定,規范項目管理。對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三個園區的問題,舉一反三,對各市已公佈的化工園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嚴格按照《山東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規定,重新核查園區的總體發展規劃,是否與所在市或縣(市、區)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符,滿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山東省渤海黃海海洋生態紅線等相關要求。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園區,一律不予認定。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園區認定工作。同時,嚴格按照《山東省化工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審批或核準新建、改建和擴建化工項目。

——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積極成效,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置。

責任人: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人,濟南、淄博、東營、濰坊、濱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十、濱州市、聊城市放任新增鋼鐵產能項目建設和投產,濱州市西王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於2014年違規將一座1080立方米高爐擴建到1280立方米,新增36萬噸煉鐵產能;聊城市鑫華特鋼集團有限公司於2014年違規新建一座1350立方米高爐,一臺120噸轉爐,新增122萬噸煉鐵產能和105萬噸煉鋼產能。濱州市發展改革委、聊城市東阿縣發展改革局明知不符合政策要求,仍違規為上述新增產能項目備案。

整改措施:

二十三、2012年章丘市委、市政府出臺規定,要求每月1-20日,除安全檢查及上級統一部署的專項檢查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隨意進入企業檢查。章丘市不但未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進行清理,反而在2016年還出臺通知要求繼續執行上述“土政策”。

責任單位:臨沂市委、市政府,省環保廳。

(二)深化流域污染綜合治理。分析小清河幹流水環境功能區和主要支流水質不達標原因,按照重點污染因子對重點污染源進行溯源排查,建立重點污染源清單,實施重點監管。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綜合督導方案》和河流斷面“掛銷號”機制,抓好重點任務落實的調度、督辦和通報。對小清河辛豐莊、杏花河張官莊2個劣Ⅴ類斷面,加快實施水質達標方案,落實關鍵工程,強化對重點污染源環境監管,對超標排污的,依法予以限產停產治理;對豬龍河入小清河處、勝利河入小清河處、章齊溝入小清河口、小清河唐口橋、漯河夏侯橋5個水質不穩定或長期處於達標邊緣的斷面,強化污染源監管,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確保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對作為企業排污專用管線、不具備河流天然特征的排海管線,加強入海污染源監管,針對氟化物等超標污染因子實施溯源排查,明確企業清單、開展專項治理。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小清河流域省級以上控制斷面劣Ⅴ類水體。

(三)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十三五”山東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小清河流域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同步建設配套管網,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持續推進黑臭水體治理,有效解決建成區污水直排、雨污混排問題。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全省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

五十八、濟南市作為小清河上遊城市,建成區內污水直排、雨污混排、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等問題突出,城區每天約6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

(二)2018年3月采暖季結束後,責令鑫華特鋼集團有限公司立即停產封存違規建設的高爐和轉爐,堅決整改到位。

(三)嚴控新增電解鋁產能。嚴格執行國傢產業政策,各級各有關部門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核準、備案電解鋁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執行產能等量、減量置換。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整改目標: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消除每天6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問題,小清河水質基本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

(二)以生態環保倒逼新舊動能轉換。充分發揮規劃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加快實施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多規合一”,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在市縣層面精準落地。2018年編制完成《山東省國土規劃(2016-2030年)》,推進形成定位科學清晰的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格局;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在規劃環評中嚴守“空間、總量、準入”三條紅線,充分發揮其優化空間開發佈局、推進環境質量改善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作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鋼鐵、煤炭、煤電、化工、電解鋁等行業為重點,分行業制定具體行動計劃,堅決淘汰落後產能,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加快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十強產業,以產業高端化推動發展綠色化。

一、通過個別談話和部門走訪瞭解到,山東省一些部門和地方沒有真正領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深刻內涵,有的領導幹部政治站位不高,沒有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重大政治責任,缺乏正確的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解決生態環保問題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夠。2013-2016年,山東省共召開202次省委常委會,研究議題757個,環境保護議題僅3個,2013年和2015年全年沒有研究環保議題。

(一)2018年1月19日,濱州市西王金屬科技有限公司2號高爐停爐進行爐襯改造;1月20日,1號高爐停爐進行爐襯改造。1月26日,2座高爐均完成改造,壓減違規新增36萬噸煉鐵產能。

責任人: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解決污水溢流問題,確保白浪河、虞河、北陽河水質和彌河、蒲河、圍灘河、濰河等河流入海口水質達標。

整改措施:

責任單位:德州、東營、濱州、聊城市委、市政府。

(五)完善監控監測體系。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縣(市、區)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聯網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7個傳輸通道城市鄉鎮空氣站建設,其餘城市逐步將空氣站建設延伸到鄉鎮。全省統一聯網、監測數據實時發佈,實現全省空氣質量按縣(市、區)排名、各市按鄉鎮排名。

1.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恢復。一是優化海洋空間開發利用格局。嚴格落實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岸線保護規劃和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科學規劃利用海岸帶空間。二是進一步規范用海管理。建立陸海區域管理協調機制,完善管理制度。修改與涉海法律法規和國傢新制定政策不相適應的涉海規劃和有關文件。依法清理取締各類違規養殖項目,嚴肅查處非法圍填海案件。三是加快構建陸海統籌的海洋污染防治體系。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大力實施入海河流治理。2018年底前,沿海市縣編制完成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著力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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